在金丝绒布上,搁着一枚样式精美的碧绿玉佩。
他将那枚玉佩取出来搁在桌上,将上品灵石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,搁在盒子中央,那个凹陷的储物糟内。
然后他将盒子紧紧地关上,重新放回柜子里,用钥匙锁上了柜子。
他乐笑呵呵道:“收了你的灵石,来而不往非礼也,我也没什么好给你的,我这有一枚从一处南方洞穴中得到的玉佩,收藏了几十年了,虽然没有上品灵石那种充沛的灵气,却感觉里面总有一种奇怪的力量,我念力不够,无法查看究竟,不如送给你了。”
叶枫将那枚碧绿玉佩拿在手里,入手颇重,外表温润柔和,对着光线,玉中杂质明显,除了雕刻精美之外,不是品相特别好的玉佩。
从其上的饕餮纹和回纹上判断,年代久远,至少是三千年前的物品,虽然比不上上品灵石,却也能值好几百万。
能值得吴翠山收藏这么多年的玉佩,不应该就这点价值吧。
自从修炼医神心经,从人医知命境向地医致远境突破,他明白了一个道理,一切事物不能单纯地看外表。
叶枫怀疑地启动了知命神眼看了过去,却发现其中蕴藏着一种朦胧的气息,他的知命神眼居然无法穿透那股气息。
能让知命神眼都看不透的东西,够神秘,值得收藏。
不过现在没时间去研究它,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江伊雪,还等着这座玲珑玉塔展览呢,叶枫也不客气,就将玉佩塞入了药王戒。
“嘿嘿,吴老哥,把珍藏几十年的宝贝给我了,我也不客气了。”
叶枫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,是麦克王打来的。
麦克王的声音听起来一直是那么自信。
“哈哈,叶大哥,你给我的邮件地址我已经查到了,三个多小时,我可是搜遍了整个地球的网络,查了一万台电脑,一百多种网络,才找到这个人。”
叶枫手机上传来一个人的照片,是个青年老外,眉清目秀,湛蓝色的眼眸,尖尖的鼻子,金色短发,看上去还比较帅气。
金发青年光着膀子,肩膀上纹着一只面目狰狞的虎头。
“这是谁啊?看起来有点像贾斯汀比伯。”
“他是米国的一名黑客,在米国黑客界能排前五,名叫肯特。这小子技术不赖啊,代码里使用了第四程式算法,害得我比平常多花了一个小时,才找到他。这就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,想逃出我的追踪,当今世上还没有人能做到。我可以肯定,就是他发的邮件。”
“你这么肯定?”
“根据我找到的ip地址,来自米国纽约五十四大街的一座公寓,那可是专属光纤,速度非常快。我查了公寓里的监控探头,找到了这小子,他一天之内都没出门。而发邮件的时候,整个公寓,对应的ip地址,就是他的电脑网络。普通人用电脑发邮件是不会刻意隐藏地址,创建虚拟地址的,只有黑客才会用。”
叶枫相信就是这个叫肯特的家伙找人对付自己,但是自己跟这个肯特无冤无仇,他为什么要对付我呢,这背后还有幕后黑手作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