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丽的电视易手(1 / 2)

大国文娱 香港大亨 1760 字 13天前

1982年10月12日,林棋从深圳回到香港,参与了丽的电视的股权交割。当然了,为了安全着想,林棋的安保措施比以前又有所提升。

丽的电视的谈判实际上已经完成,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林棋在律师和媒体的见证下,在协议上签字,也仅仅是过场的形式。

澳洲帮的几大股东简单的说了几句场面话,既然就头也不回的撤出了香港。

虽然,他们很得意,这笔投资不仅仅没有亏钱,还获得不菲的收益。

但林棋比他们还要高兴,因为,拥有一家电视台和没有电视台,对于新创业这样主业的文化娱乐产业的企业而言,完全不一样。

拥有一家电视台,掌握自营的播放渠道,动漫、电视剧、音乐等等产品的制作成本将极大的降低。

与此同时,有一家电视台作为造星机器的能力,远远超过传统的娱乐公司。无论是音乐、电影公司的培养和挖掘人才的能力,都是远远不如电视行业。可以说,后来香港影坛的风云人物,绝大部分都是电视台培养和挖掘出来的。

在澳洲帮撤离丽的电视之后,林棋召集了电视塔骨干员工,首次跟丽的电视的员工进行训话。

“很高兴,完成了丽的电视台的股权交割。”林棋用非常自信的语气说道,“丽的电视台,作为香港首家电视媒体,甚至是tvb的前辈。过于限于母公司资金和资源支持力度不够,加上经营战略上落后于tvb,以至于步步落后。但随着股权交割,它将会融入到新创业集团的文娱生态体系中,成为重要的一环。我们对电视台的支持也是空前的,除了全资收购,先后动用的资金近3亿港元。除此之外,我们将会注入两亿资本,充实丽的现金储备,降低有息负债规模……当然,对于全体员工,我们也是会拿出看得见摸得着的诚意,从下一个月发工资,全体员工的薪酬标准自动上浮10!”

现在终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!

讲其他的都是虚的,跟员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,只有涨薪水,才是真的!

“除此之外,我们会逐渐整合旗下的平台资源,跟电视台签署合约的导演和艺人,可以转签到新创业影视娱乐公司,这样既可以降低电视台的薪酬开支,另外,经纪关系转移到影视娱乐公司旗下,将会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。不仅仅可以参与本台的电视剧制作,还将会获得音乐、电影等等各方面的机会。”

“丽的电视的的品牌名声不够响亮,也不利于宣传,为了扩大品牌影响力,向世界范围内扩大我们的知名度,所以,名称和台标也将会出现变动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