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个杰出的公司领导者,乔帮主是有到处去演讲的习惯的,哈佛、麻省理工、哥伦比亚等等常青藤联盟大学,都是他经常出现的地方。
原因一方面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,另一方面却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去到苹果,为他乔帮主的帝国打拼。
好吧。
知道前世乔帮主在大学生们心目中如同神明一般的地位,萧奇不得不猜测,乔帮主其实最厉害的不是他的天才构思,而是他的那张嘴。
随便哪个,很少有不被乔帮主忽悠到的,他真的有把死人说活的能力。
美国有两大盛会,是让人最愿意不远万里参加的。
第一是每年五月的沃伦巴菲特的公司年会,第二就是每年一月acworld大会中,乔帮主的专场。
巴菲特和乔帮主两人各有所长,但无一不是这个星球上最顶级的人才,具有强大的人格魅力,也是他们颇受欢迎的缘由之一。
前世,萧奇是从来没有见过乔帮主的,因为他就读的学校并不是出名的大学,也多偏向于机械制造行业,和商业与电子无关,乔帮主当然不会到这边来。
但这并不能掩饰萧奇对乔帮主的敬佩。
任凭乔帮主有千般不是、万般缺点,可无可否认的是——他用一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,改变了这个世界!
就如同爱迪生的贪财并不能就此否认他的伟大一样!
思绪之中,美姬同学已经开着车子,一路驶进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停车场。
有时候萧奇不得不佩服女人,明明先前欢好过后,唐明香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,可遇到让她感兴趣的事儿,马上就又精神百倍,外加容光焕发。
特别是受到了萧奇的滋润,唐明香的粉脸儿白中透红,似乎肌肤都闪烁着莹光,迷人极了。
乔布斯的演讲会定在下午两点钟,现在差不多到了一点半左右。
由于回到唐明香的公寓,两人就是一阵盘肠大战,现在出门才发现肚子饿得咕咕叫,没办法之下,唐明香只能在学校里的便利店买了四根热狗和两杯可乐,与萧奇边走边吃。
美国的热狗可不像华国卖的骟割版本,实际上是非常大的,普通一个就足以让小胃口的人吃饱。
比如萧奇前世,一顿喝一杯牛奶加一个热狗便足以填饱肚子。
不过唐明香却不一样,小妮子的胃口很好,她三两口就吃掉了一个,然后又紧接着朝第二根热狗进攻了起来。rs